我哥说我每读一次书都要闹出一朵浪花。
第一次离家去上海外国语大学读书。和邻系一个宽肩倒三角的排球队员去四川北路逛马路,人家情意绵绵唱首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温柔地爱我吧》,我就陷入初恋蜜罐,从此天天粘在一起,醉于娇爱,把老师的忠告全都抛在脑后。上海的舞厅里伴着邓丽君的靡靡之音倾听恋人的呼吸,踏着华尔兹天旋地转感觉他的稳如泰山。等到暑假回家,系主任的一封信已经先我一步到了父亲手中,告我与男同学来往过密,影响不良。幸亏有成绩单给爸爸过目,爸爸一句废话都没说,系主任也无可奈何。
第二次读书去墨西哥念经济硕士。邻班一个深眼白脸的同学请我去看电影,人家送上一朵红玫瑰,第二天到我家来弹琴献歌,我就堕入爱河,从此三天两日放学后手拉手去电影院,看完电影在马路边上吃玉米卷饼。星期天一起去集市喝羊肉汤,还一人半只大西瓜。放暑假背个背包一起踏遍尤卡坦半岛。他最能宠人,把我捏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任我肆意撒娇,宠得我越来越不讲理,逆生长成了个肆无忌惮的小公主。公主做上了瘾,念完书把出国前安排好的锦绣前程统统抛弃,世上只要他的宠爱。打电话叫哥哥转告爸爸我暂时不回国,得接着念博士,爸爸让哥哥转给我一句多保重。
第三次重返课堂是多年后去英国念商业管理。与其说读书,不如说找个借口体验欧洲。开学第一天,那个短发蓝眼穿着西部牛仔靴的高头大马趁课间挪了位挤到我座位旁边,刚作完自我介绍就迫不及待请我去喝啤酒。我看他胆大包天,给他吃了口冷羹。一直到两年后的毕业舞会上,他整个晚上围着我跳舞,我发现我无论向哪边转,面对的总是他。也许那天晚上星星月亮特别亮,点着了我心中一颗火星,火星迅速蔓延成一条火龙,把过去烧成灰烬。啥都不要了,就要和他在一起大火熊熊,否则活不下去。又去告诉哥哥要换个国家换种生活,跟着高头大马去加拿大。哥哥说你读书又读出一朵浪花,没救了,家里总之无条件爱你。妈妈心疼我放弃已经打得好好的基础,又要去一个新的地方从头开始。知心的爸爸说你自己最明白,永远支持你。
有一天我在翻旧时相册,儿子看到浪花的照片,向我指出这三朵浪花都有一头卷发。我摸摸儿子的卷发说,你眼尖,看出我自己没觉察到的规律。
前一阵子我在浏览多伦多大学再接再厉课程,想报个写作班。闺蜜笑着提醒我哥哥多年前说的关于读书和浪花的因果关系。我吐吐舌头,扔了课程表,跟高头大马打网球去了。